虞城薛某某等涉恶保护伞案开庭 派出所副所长喊冤称替人“背锅”生活

时间:2020-09-14 18:59:08    来源:互联网    编辑:秋寒

  近日,受害人张女士实名举报的薛某某恶势力犯罪案件,已被开封法院审结。由该案牵出的虞城县城郊乡派出所原副所长王某某受贿案于近日在开封杞县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指控:在虞城县的薛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王涉嫌收受该团伙贿赂。而王则喊冤称:其从没受贿,其是给虞城县一主管副局长“背锅”。

  □副局长给下属打招呼,从轻处理涉恶人员

  指控事实中,虞城城郊派出所原副所长王某某所涉案件,发生在2009年。经查:2009年8月,薛某某在虞城县某网吧上网时,与李某某3人发生口角,随即薛某某等人将李某某3人殴打至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该案当时由时任副所长的王某某出警。期间,王某某接到主管副局长刘某某电话,称有人为此事给薛某某等人说情,指令王某某酌情通融处理。王在接到主管副局长指令后,便依据相关政策,酌情从轻对薛某某进行了处理。

  □涉恶团伙坐大当街行凶,将一夫妇当街打伤

  没想到被释放的薛某某并未收敛,在商丘虞城县形成黑恶势力,民怨极大。受害人张女士曾公开实名举报称:2014年8月,其丈夫借款给薛某某。对方赖账多年未还。

  2016年11月14日中午,其再次找薛某某要钱未果,准备开车和丈夫回家时。被两辆车前后夹击拦住去路,遭到七八人殴打长达半小时,身体多处受伤,丈夫昏迷不醒。因事发在大白天闹市区,导致路上多人围观,造成交通拥堵。

  后俩受害人被挟持到对方车上,在车里继续遭到殴打,并被抢走其丈夫身上1万元现金。该团伙在拉着该夫妇逃跑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拦截 ,该团伙不听警告,多次强行在警车前拐堵并碰撞警车,闯红灯狂奔。最后被民警设卡拦下。

  □受害人浑身多处受伤,案件却迟迟没有进展

  后查明,该事件为薛某某团伙所为。行凶者的头目就是薛某某,此人先后多次在虞城县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刑事拘留,多次被治安拘留,但案件大多不了了之。2009年因寻衅滋事罪被虞城县城郊派出所刑事拘留。2011年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被虞城交警处理,后被取保候审。

  后经检查,张女士丈夫被薛某某等人殴打至两根肋骨骨折,全身多处受伤,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和轻微伤。张也被打得满脸是血。但当时薛某某只被裁决行政拘留15日,两天后薛又因检测血糖太高为由终止执行!

  案发后九个多月后,警方才于2017年8月31日晚将组织指使殴打张女士夫妇的薛某某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开封警方介入26人落网,首犯被判刑25年

  因薛某某黑恶势力民怨极大,为将该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彻底铲除,2018年10月22日,根据河南省公安厅部署,该案指定由开封市公安局办理。

  开封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由开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马中虎担任专案组组长,开封市公安局副局长张良民任专案组副组长,以杞县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30名民警于成立当日进驻商丘市虞城县展开对薛某某涉恶团伙的查处工作。

  专案组发现薛某某等人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交通肇事、开设赌场等6项犯罪事实。其中,2016年11月,张女士夫妇因向薛某某要债,被薛某某及其同伙殴打成轻伤,在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时,张女士夫妇受到薛某某指使的恶势力团伙成员的威胁、恐吓,致使张女士丈夫无法进行正常治疗。专案组共查实薛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26人。

  法院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薛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处罚金二十二万元;对薛某某等19人分别判处七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薛某某等8人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该案还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

  □副所长喊冤称未受贿,自己是替领导“背锅”

  该案审理过后,办案人员认为:薛某某一个年轻无业人员,为什么能一次次逃脱法律的制裁?有关部门进一步对此案进行了深挖后,又牵出薛某某家属向虞城警方有关公安人员行贿的事实。

  之后,办案人员将虞城城郊派出所原副所长王某某控制,称王某2009年办理薛某某网吧伤害案中收受薛某某一方的贿赂,导致薛某某等人逃脱法律制裁。

  指控材料显示:2009年8月,王某某办理薛某某网吧伤害案中,王某某接到主管副局长刘某某电话,让对薛某某酌情处理。指控王某某收受薛某某一方16000元贿赂,对薛某某进行了从轻处理。而该事件的证人也是虞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某某。

  但在该案中,说情的副局长并没事,王某某却被指控涉徇私枉法罪。但王某某否认指控,称并未受贿。其是替领导背锅。

  庭审当天,两行贿人也出庭作证称,并不认识副所长王某某,之前指控是被诱导。俩人还透露,他们通过一退休干部,找到虞城县公安局刘姓副局长,希望帮薛某某通融。当时钱送给谁他们想不起来了。

  法院当庭没宣判此案。

  (部分内容来源于开封日报、杞县电视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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